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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读山海经十三首·其十原文翻译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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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代: 魏晋 作者: 陶渊明
精卫衔微木,将以填沧海。刑天舞干戚,猛志固常在。同物既无虑,化去不复悔。徒设在昔心,良辰讵可待。(辰 一作:晨)
分类标签:陶渊明 读山海经十三首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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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注释

译文及注释

译文
精卫含着微小的木块,要用它填平沧海。
刑天挥舞着盾斧,刚毅的斗志始终存在。
同样是生灵不存余哀,化成了异物并无悔改。
如果没有这样的意志品格,美好的时光又怎么会到来呢?

创作背景

鉴赏

陶渊明一生酷爱自由,反抗精神是陶诗重要的主题,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、刑天,即是此精神的体现。

关于“同物”的理解
关于“同物既无虑,化去不复悔”一句,有的认为,上句言生时,下句言死后,“同物”言同为有生命之物,指精卫、刑天之原形,“化去”言物化,指精卫、刑天死而化为异物。然而这样理解,未必符合作者的原意。《说文解字》云:“物,万物也。牛为大物,天地之数起于牵牛,故从牛。”可见物为天地万物之意,而精卫化去为鸟,刑天化去为“以乳为目,以脐为口,操干戚以舞”,二者虽则化为了异物,但实际上与生前并没有区别,都有着自己的意志,都是天地所生的有灵之物,都同归于自然大道。所谓的生死、化与不化,都不能改变“同物”的本质。因而,既然同样是“物”,只不过形态有所不同,那么便没有什么可以忧虑的,那么化去也就没有任何的悔恨了。“物”不仅仅是指精卫与刑天本来的形态而言的,“同物既无虑”与“化去不复悔”两句是因果的关系。作这样的理解,诗文更能表达出一种道生万物而万物一同的意义,更能理解“化去不复悔”的原因,可能更符合作者的原意。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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